【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定名为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党的建设】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全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目前,学校党委下设33个二级党委,3个直属党支部,1个学生社区党工委;设基层党支部283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101个,学生党支部157个,离退休党支部25个。共有中国共产党党员7701人,其中在职教职工党员1919人,学生党员5137人,离退休职工党员645人。
【机构设置】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2012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了“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2020年,获批“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和“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2021年,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学校现设26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3个孔子学院。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7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其他部级研究中心3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5个,甘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9个,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9个,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两长国家文化公园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甘肃省联合实验室3个,甘肃省高校产业研究院1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甘肃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其他各类省级研究平台21个。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30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0438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8520人,博士研究生1087人,硕士研究生10557人,留学生274人。1992年起连续六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目前正在实施第七期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63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360人,副高级职称人员84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060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1011人。有专任教师1765人,其中教授(研究员)335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87人。有博士生导师227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33人),硕士生导师2201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105人,校外实践导师971人)。国家级及部委人才项目入选131人次,省级人才项目入选486人次。学校聘请了3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科专业】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2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学/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82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学科领域研究深入。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近年来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800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1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1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83项(其中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省专利奖2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640项,省敦煌文艺奖45项。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澳门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海外70多所教育科研机构签订了校际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同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和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分别举办化学专业和环境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苏丹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大学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社会服务】学校充分发挥区位办学优势,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智库服务、教育培训、成果转化、教育资源输出、文化资源开放为主要内容,不断促进开放办学,拓展社会服务空间,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附属办学】学校建有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实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示范性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窗口学校和教育实习基地。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514亩,云亭校区占地面积834亩,知行校区占地面积566.6亩,兰天学生公寓占地面积55.6亩。另有生态实训基地2413.5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115.18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3.19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0205.89万元,各类文献资源428.88万册。学校推进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信息门户、统一数据交换”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校园”信息化平台建设,以信息技术赋能教育革新,致力于发展以服务育人为导向的高水平教育信息化综合体系。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党委书记:贾 宁 | 校 长、党委副书记:王占仁 (教 授 博士生导师) | ||
党委副书记:刘玉泉 |
党委常委、副校长:田 澍 | ||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马庆 | 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建民 (副研究员) | ||
党委常委、党委统战部部长、副校长:韩高年(教 授 博士生导师) | 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文生 | ||
副校长:张明军 (教 授 博士生导师) |
——黎锦熙《国立西北师院毕业同学录题词》赏析
1947年,曾任国立西北师范学院院长的黎锦熙先生为《国立西北师院毕业同学录》题词:“知术欲圆,行旨须直;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并以他别具一格的国音字母书之。题词中“知术欲圆、行旨须直”句,深刻地揭示了知、术、行、旨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取历史上形象反映西北地区自然风貌与人文特征的脍炙人口的诗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圆”和“直”两个意象,巧妙地表现出了对大学生的知、术、行、旨方面独特的精神期望。这则题词意韵深邃,儒雅考究,对仗工稳,特色鲜明。体现了深厚的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精华,备受历届师生的推崇与喜爱。
黎锦熙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语言学家、教育家,1913-1914年曾任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历史教员,既是毛泽东的老师,也是“可与商量学问,言天下国家大计”的朋友。1919年,他到北京师大的前身北京高师任教,曾任北京师大国文系主任。1937年,随北京师大迁徙西北,任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教务主任、国文系教授、系主任,1945年任国立西北师范学院院长。北平师范大学复校后历任北平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等职。著有《新著国语文法》、《比较文法》、《国语运动史》、《方志今议》等50余部专著,主持编写了《汉语词典》、《同音字典》等大型辞书。黎锦熙先生对我国现代语言文字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就在他1978年逝世前夕,还向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提出了“汉字与机器相结合”的具体方案。
黎锦熙先生1947年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毕业生的题词,并不是突发奇想的应时之作,而是长期思考和践行的结果。1946年,黎锦熙先生为西北师院毕业生题词:“即知即行,说到做到”,虽然语言通俗直白,但内容讲的仍是“知行”问题。再追溯到1940年,黎锦熙先生在西北师院新生训练毕业典礼的训词中,用大量的篇幅阐述了理论与实践、学术与宗旨、知识与生活、提高与普及的关系问题,它所讲的这些内容,归纳起来,实际上都是“知”“术”与“行”“旨”的关系问题。黎锦熙先生在西北师院工作期间,无论面对新生还是毕业生,反复强调“知、术、行、旨”问题,说明“知术欲圆,行旨须直”,是黎锦熙先生长期思考的结果,是他的学术实践与教育理想的高度概括,是对学校厚重的文化沉淀的精采提炼,也是对西北师院学风教风和师生精神状态的最佳提炼和美好期望,彰显了学校精神文化的特质,表现出了丰富的人生哲理和深刻的教育理念。
“知”既是对认识、知识、理智与智慧的概括,也是对探求知识、培育理智和积累智慧的过程的概括,《礼记•中庸》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讲的就是知识、智慧、理智对人的行为品质的影响。在黎锦熙先生看来,“知识”既包括科学理论、人文知识,也包括生活常识。“术”,是指道路与方向以及保证在正确的道路上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方法策略、技艺技能和学说主张。“圆”,即丰满完整、融通圆满、全面广博。“知术欲圆”就是要告诫大学生,在学识、理智和处理实际问题的策略、技能、主张方面,须要追求全面、完整、融通、广博的境界。
“行”,是规律,是传播,是实行、行动、行为,是人的实践活动。“旨”,即意图、志趣、宗旨,是主导人们行动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直”,端正,正确,持久。“行旨须直”,就是要求人的行为和各种实践活动,必须在正确理念指引下坚持不懈进行,才能取得理想的成效。
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短短八个字,其中包含着对教育工作及人生修养的几大关系的深刻认识。
一是“知”与“术”的关系。黎锦熙先生认为,对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来说,只有在广博的常识基础上,个人的专业技能才能够得到好的发展,才能够使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学术。他曾在1940年对西北师院新生说:“无论求学和做人,都要以广博的常识为基础。例如没有广博的常识,尽管专精一门,成了一个专门学者,也是没有出息的。”因为“这种专家出来办事,除开他所专精的一个小范围以外,一切都不懂,我不知道他怎么能应用他所专精的学理,来解决社会上的实际问题?固然理工等科有所不同,但如一个工程师或医生除他所学的一门以外,一切都不懂,在他的业务执行上恐怕也要受到影响。这种专家并不是没有用处,只是成了一种机械,一种器具,只能做八股式的文章,只能当冬烘式的教员。”冬烘是迂腐、浅陋的代名词。据五代王定保《唐摭言•误放》载:唐朝郑薫主持考试,误认颜标为鲁公颜真卿的后代,遂将他录取为状元。被别人作诗嘲讽:“主司头脑太冬烘,错认颜标作鲁公。”可见,黎锦熙在这里所期望的,就是大学生不要仅仅满足于脑袋里装满知识,还必须正确处理“知”与“术”的关系,更加重视将这些知识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具备处理实际问题的策略和能力,不作机械式的、器具式的、冬烘式的大学生。
二是“行”和“旨”的关系。黎锦熙先生十分重视“行”和“旨”的关系,他曾以禅宗“参话头”的教学方法为例,阐释了“宗旨”对于行动的重要意义。他认为,“行脚”和尚一件袈裟,一个瓦钵,走出庙门,过山登峰,渡水越壑,尽力千辛万苦,接触形形色色的人物,但他始终专精一念,就是要参透的那个“话头”。禅宗的教材太神秘了,但是,“他的教法,可以说是最平凡而又最巧妙的,就是用‘行脚’的方式,旅游、考察、观察、实习,让学者去积广博的经验,所见所闻,眼前事物,一丝也不放过,时刻把广博的经验来参证他这专精的一点,久而久之,宇宙间的一切,都成为他这种专门研究的材料,都可以证明或发挥他这专门研究的原理原则,乃至都可以触动他的灵机,完成他的归纳,来发明创造他这种专门研究的新原理新原则,试问:这种专家岂有不成功的?不要以为这只是用于哲学的研究,或者限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就是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也都如此,若不然,为什么人人都常见的开水沸腾、苹果落地,只能让瓦特和牛顿出来做发明家?文学也是如此,如不然,为什么司马迁写一部《史记》,先要便觉名山大川?所以,无论求学和做人,广博的常识是可以从书本讲习得到的以外,还要从实际事物的阅历上,积渐得到广博的经验。这不但可使他所专精的学术能够社会化、实用化,还可进一步推进他对于所专精的学术更能有所创造和发明。”(见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五日出版《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校务汇报》)所有理性的生活都是学习,因为它包括经验的解释和改造。因此,教育必须像文明生活一样,是一组可以共享的经验。为了获得经验,解释和改造经验,每个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都应当在有限的生命中追求完满、完善与永恒的社会价值,并“专精”于这样的宗旨,以达致“动必有功,处必能久,遭遇任何艰难阻碍,信仰不变,努力不止,以低于成功”的效果。
三是“知”与“行”的关系。知行关系是中国古代教育家、哲学家十分关注的话题,也是人生的永恒课题。宋代朱熹说:“大抵学问只有两途,致知、力行而已。”他还认为,“知”与“行”是相互促进的,“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知术欲圆,行旨须直”,要求人们追求广博的知识与全面的能力,追求耿直的行动与坚定的信念,就是基于“知”“行”相互促进的原理。黎锦熙先生不仅十分重视师范类大学生的知识追求和人生修养,还十分重视师范大学的科学研究和知识创造工作,他曾在1932年说过:大学者,具有创造力之学府也。师大而无研究所,终将不能成其为“大”,研究所而办理不善,则亦“大而无当”。研究所为师大之生命线。我们应该反思此三十年间师范教育的成绩如何?今后应取什么途径?古人有言“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研究实际问题,创新积累知识,是大学及其师生必修的重于“生命线”的“知行”课。其实,黎锦熙先生的这则题词,同时也反映了当时国立西北师范学院教师总体上的教育观,就在同一时期,常道直先生为毕业同学的题词是:“胆愈大而心愈细,智愈圆而行愈方。”讲的还是“知行”问题。在这些先师看来,教师不仅要用学识影响学生,更需要以行动教育学生,因此,知行问题既是做人求学的道德问题,更是师范教育的关键问题。只有把知行统一起来,了解他们相辅相承的关系,坚守知行统一的人生哲学,践行知行统一的道德原则,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
校徽诠释:
校徽校名图片:
学院设有对外汉语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西北师范大学留学生教学中心、汉语国际教育研究所、中亚与东干语言文化所、语言与文化传播研究所、汉语国际教育远程教育实验室、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等教学和研究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甘肃省设立的首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建立的甘肃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也都依托本学院开展工作。
学院有一支专业结构、学历结构、梯队结构和学缘关系合理的国际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4名,国际学生专业管理人员12名,其中22名教师具有教授和副教授职称,29名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海外教学经历的教师 24人,其中4人曾担任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职务。
学院成立了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机构,负责全校留学生招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学院秉承“向西为主、内外兼顾、深耕中亚、特色发展、提质增效,稳中求进”留学生教育工作理念,积极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学校的国际化建设。目前,学校已培养来自40多个国家的2600多名留学生。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以“推广汉语语言、弘扬华夏文明、开展国际交流”为宗旨,致力于培养具有“开放包容、开拓进取”的人文气质以及“通语言、擅教学、会交流、懂规则”的高水平复合型汉语国际教育和国际交流人才,做新时代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创新者、传播者。学院具有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已形成了对外汉语专业教师培养、留学生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培养“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是学校国际化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坚持服务于学校国际化战略整体目标,秉承推进我校国际化进程、塑造我校国际化形象的宗旨,积极营造跨文化发展的良性氛围,为学校发展和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事业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英文译名: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73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法定住所地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甘肃省敦煌市新城区古城路2号。
第十条 学历与学位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西北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2627人,正高级职称人员375人,副高级职称人员887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990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935人。其中专任教师1739人,教授(研究员)35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03人。博士生导师233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32人),硕士生导师2220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1083人)。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及项目入选69人次,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及项目入选234人次。学校聘请了3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9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甘肃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82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其他部级研究中心3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5个,甘肃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1个,甘肃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7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级联合实验室3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其他各类省级研究平台25个。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年度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西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执行情况,对生源结构进行动态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位次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条 学校普通文理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普通文理类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须在组内专业进行调整);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中包含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甘肃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甘肃省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上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理论作曲)、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美术学(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动画(敦煌市就读)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批次(不含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艺术体育类计划),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敦煌市就读)、动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第二十五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均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单列院校代码,只录取填报有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为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新文科、理科基础学科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构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专门通道,学校依托“丝绸之路文明”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云亭”理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物理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等3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哲学四个专业组建新文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100人),在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四个专业组建理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50人),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计划招生25人组建数学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在物理学专业计划招生25人组建物理学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坚持贯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理念,学生入学后单独编班管理,实施“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养模式,博导、名师授课,实行两次考核分流,按照“3+1+2”分阶段本硕一体化培养,学制6年。考核优秀的学生可申请直博。
第二十九条 我校英语、翻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及其他语种考生可跟随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学习并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选择修读大学英语。
第三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华侨本科学生资格高校,具体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少数民族专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等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中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计划录取学生在注册学籍前,须与学校、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面向部分省(自治区)招收民族班,面向甘肃和新疆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2014年学校与敦煌市政府合作办学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敦煌市),学生入学后在敦煌市就读,修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第三十五条 学校面向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并有退役证的省内外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录取按照甘肃省招委会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官网查询。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文化成绩及体育艺术类专业成绩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类3800元/人·学年,理科类4300元/人·学年,艺术类6900元/人·学年,体育类4300元/人·学年,工科类4500元/人·学年,外语类44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9750元/人·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500元/人·年,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65000元/人·年,化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40000元/人·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甘发改收费〔2015〕9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6号、甘发改价格〔2020〕171号、甘发改价格〔2020〕548号、甘发改价格〔2020〕549号文件)。
学校根据学生培养及管理要求安排住宿校区,宿舍一般为4-6人间,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补、贷、免”六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甘肃省特困生补助、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应征入伍奖励及十几项社会奖助学金。
第四十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在校期间有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体育类、中职对口招生及专升本等专业录取学生不允许转换专业。
第四十一条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活动,并设立海外交流资助经费予以支持。学校先后与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希腊雅典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韩国釜山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第四十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网址:https://www.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nwnu.edu.cn;电话(传真):0931-7971922;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730070。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通用版 | |
科目范围一 | 科目范围二 | |||
文学院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历史 | 不提 |
050107 | 秘书学 | 历史 | 不提 | |
历史文化学院 | 060101 | 历史学 | 不提 | 不提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1 | 教育学 | 不提 | 不提 |
040106 | 学前教育 | 不提 | 不提 | |
040108 | 特殊教育 | 不提 | 不提 | |
教师教育学院 | 040107 | 小学教育 | 不提 | 不提 |
心理学院 | 071101 | 心理学 | 不提 | 不提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不提 | 不提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思想政治教育 | 不提 | 政治 |
哲学学院 | 010101 | 哲学 | 不提 | 不提 |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不提 | 不提 |
030302 | 社会工作 | 不提 | 不提 | |
120402 | 行政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不提 | 不提 | |
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 | 不提 | 不提 |
经济学院 | 020101 | 经济学 | 不提 | 不提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物理 | 不提 | |
020301 | 金融学 | 不提 | 不提 |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不提 | 不提 | |
商学院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物理 | 不提 |
120108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物理 | 不提 | |
120203 | 会计学 | 不提 | 不提 | |
120601 | 物流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 | 不提 | 不提 |
050202 | 俄语 | 不提 | 不提 | |
050209 | 朝鲜语 | 不提 | 不提 | |
050206 | 阿拉伯语 | 不提 | 不提 | |
050207 | 日语 | 不提 | 不提 | |
050261 | 翻译 | 不提 | 不提 | |
音乐学院 | 130201 | 音乐表演 | 不提 | 不提 |
130202 | 音乐学 | 不提 | 不提 | |
舞蹈学院 | 130204 | 舞蹈表演 | 不提 | 不提 |
130205 | 舞蹈学 | 不提 | 不提 | |
130207T | 舞蹈教育 | 不提 | 不提 | |
美术学院 | 130401 | 美术学 | 不提 | 不提 |
130402 | 绘画 | 不提 | 不提 | |
130405 | 书法学 | 不提 | 不提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不提 | 不提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不提 | 不提 | |
体育学院 | 040201 | 体育教育 | 不提 | 不提 |
040202 | 运动训练 | 不提 | 不提 | |
040204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不提 | 不提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化学 |
071201 | 统计学 | 物理 | 化学 |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物理 | 化学 |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物理 | 化学 |
080902 | 软件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08091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 | 化学 |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070201 | 物理学 | 物理 | 化学 |
080402 | 材料物理 | 物理 | 化学 |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物理 | 化学 |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1 | 化学 | 物理 | 化学 |
0804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物理 | 化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1 | 生物科学 | 物理 | 化学 |
071002 | 生物技术 | 物理 | 化学 | |
081302 | 制药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040102 | 科学教育 | 待定 | 待定 |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0501 | 地理科学 | 不提 | 地理 |
07050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不提 | 地理 |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物理 | 地理 | |
082502 | 环境工程 | 物理 | 化学 | |
082503 | 环境科学 | 物理 | 化学 | |
教育技术学院 | 040104 | 教育技术学 | 物理 | 不提 |
050307 | 数字出版 | 不提 | 不提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不提 | 不提 | |
传媒学院 | 050301 | 新闻学 | 不提 | 不提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不提 | 不提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不提 | 不提 | |
130310 | 动画 | 不提 | 不提 | |
旅游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不提 | 不提 |
120901 | 旅游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120902 | 酒店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130208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不提 | 不提 | |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不提 | 不提 |
050102 | 汉语言 | 待定 | 待定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学校研究生教育具有悠久的历史。1939年,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师范研究所招收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这是我国高校首次培养硕士层次的教育人才。1981年西北师范大学被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美术与书法2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有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古代文学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教育学、简牍学2个省属高校国家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重点支持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学/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3万余人。现有在校研究生11644人,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626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461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234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323人。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227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33人),硕士生导师2201人(其中校外兼职导师105人,校外实践导师971人)。国家级及部委人才项目入选131人次,省级人才项目入选486人次。学校聘请了3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秉承“知术欲圆、行旨须直”的校训,弘扬“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西北师大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
联系方式 | |
部门 | 办公电话 |
办公室 | 7975599 |
招生部 | 7971932 |
培养一部 | 7970633 |
培养二部 | 7970633 |
学籍管理部 | 7970303 |
学位办 | 7971074 |
学科建设办公室 | 7975033 |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每学年春季学期完成,2024年4月份完成。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5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4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拟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学科招生(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0705地理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学历要求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
3.“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
(三)特殊招生类型要求
1.“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要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2.“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仅招收以下四个专业: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0705地理学,其他专业不接收“少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国际中文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工作人员等)。
(6)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教育领导管理: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如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如学生发展与教育: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四)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3.博士生报考须符合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2024年2月1日—2月29日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段(含已完成的硕博连读)。
2024年3月1日—3月25日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报名时间段。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20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4年4月13日—4月15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或测试(教育博士和思政骨干专项进行书面考察),公示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2024年4月16日-4月19日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等进行全方位审核。不得出现歧视性条件,不得出现有违“破五唯”精神的唯一性条款,不得将科研成果、四六级外语类成绩作为门槛限制考生报考。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综合考核,及时公布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通过笔试、面试、评价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或已发表论文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通过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教育博士和思政骨干专项研究生实行先书面考察(考察科目及内容学院确定,原则上设置一门综合科目进行笔试评价,分值不超过300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后再进行全方位考核。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4月22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3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8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一)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
(三)硕博连读博士生基本学制6年,基本学制有2+4和3+3两种模式,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生若是从二年级硕士生中选拔的,于第3学期9月完成硕博连读考核,第5学期转段为博士生,基本学制为2+4模式;从三年级硕士生中选拔的博士生,于第5学期9月完成硕博连读考核,并开展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第7学期转段为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3模式。
(四)最长修读年限均为基本学制+3年。
(五)对满足提前毕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前毕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费10000元/年。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10000元/年。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录我校网站(https://yjsy.nwnu.edu.cn/)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学术学位博士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教育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 李芮 王一飞
联系电话:0931-7971932
网址:https://yjsy.nwnu.edu.cn/
学校代码:10736 地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电话:0931-7971932 联系人:秦红卫 李芮 王一飞
注:
1.招生计划:拟招生350人(含教育博士),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情况联系学院和导师;
3.专业类型:教育博士、美术与书法(135600)为专业学位(已备注),其他为学术学位;
4.学习方式:全日制(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5.基本学制:基本学制4年(直博生5年)。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指导教师 | 考 试 科 目 |
001文学院(0931-7971831) | |
▲050101文艺学 01文艺理论与批评:韩伟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w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2031124865@qq.com |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1先唐文学文献:赵逵夫 02汉魏六朝文学文献:丁宏武、杜志强、王兴芬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1先秦两汉文学:赵逵夫、马世年、董芬芬、王浩 02魏晋南北朝文学:韩高年 03唐宋文学:李天保 04元明清文学:张兵、冉耀斌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1中国现代文学:郭国昌 02中国当代文学:郭国昌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语文课程与教学:韩高年、马世年、郭国昌、丁宏武、 杜志强、董芬芬、冉耀斌、许琰、王兴芬、王浩、李天保 | 申请考核 https://w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2031124865@qq.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02历史文化学院(0931-7975623) | |
▲060200中国史 01西部边疆史:田澍 02少数民族史:胡小鹏 03历史地理学:李并成 04敦煌学:李并成、刘再聪 05简牍学:张德芳、李迎春、王祥伟 06汉唐史:刘再聪 07宋史:何玉红 08元史:胡小鹏 09明清史:田澍 10中国近现代史:尚季芳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lswh.nwnu.edu.cn/ 联系人:何老师 邮箱:690617770@qq.com |
▲060200中国史 10华夏文明研究:王巍、晁福林、叶舒宪、樊锦诗、田澍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历史课程与教学:田澍、李并成、刘再聪、何玉红、尚季芳、 胡小鹏、潘春辉、李晓英 | 申请考核 https://lswh.nwnu.edu.cn/ 联系人:何老师 邮箱:690617770@qq.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03教育科学学院(0931-7971756) | |
▲040101教育学原理 01教育基本理论:刘旭东 02民族教育研究:万明钢、白亮、高承海 03乡村教育发展:周晔、白亮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jykx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nwnu03@126.com |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1课程理论与实践:傅敏 02教学改革与教师发展:杨鑫 03数学课程与教学研究:吕世虎、张定强 04艺术课程与教学研究:邓小娟 05语文课程与教学研究:李金云、赵晓霞 06化学课程与教学研究:胡红杏 | |
▲040103教育史 01外国教育史:王兆璟 | |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1 教育政策与制度比较:王兆璟 | |
▲040106高等教育学 01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张俊宗、王占仁 02大学学科专业发展史:张俊宗、张定强 03教师教育一体化:周晔 | |
▲0401J1 教师教育学 01教师专业发展与教师管理研究:刘旭东、王兆璟、周晔、高承海 02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研究:傅敏、杨鑫、吕世虎、张定强、邓小娟、李金云、赵晓霞、胡红杏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 00不区分研究方向:邓小娟、刘旭东、周晔、康廷虎、周爱保、张永丽、马维林、樊改霞、高承海、杨鑫 | 申请考核 https://jykx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nwnu03@126.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张俊宗、邓小娟、万明钢、刘旭东、王兆璟、张润君、周晔、白亮、张永丽、岳天明、把多勋、马俊峰、李怀、孙健、王耀斌、张善鑫、马维林、傅敏 | |
004心理学院(0931-7975075) | |
▲040201基础心理学 01民族心理与文化认同:周爱保、康廷虎 02社会认知与积极自我:夏瑞雪 03心理学基础理论:舒跃育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xl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435917839@qq.com |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1儿童脑智发展:赵鑫 02认知发展与学习:李建升、马小凤 | |
▲040203应用心理学 01情绪心理与心理健康:丁小斌 02 社会认同与群际关系:杨宝琰 03人格与社会心理:杨晓莉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2) 00不区分研究方向:周爱保、赵鑫、丁小斌、康廷虎、杨晓莉、 李建升、马小凤、夏瑞雪、舒跃育、杨宝琰 | 申请考核 https://xlx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435917839@qq.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05马克思主义学院(0931-7970325) |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成与发展研究:马俊峰 02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当代实践:史小宁 03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岳天明 | 申请考核 https://mayuan.nwnu.edu.cn/ 联系人:仙老师 邮箱:nwnumy@163.com |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0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思想研究:史小宁 02马克思主义专题史研究:马俊峰 |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1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实践:曹亚斌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张永丽、王耀斌 0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与实践:把多勋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1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曹亚斌 0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治理现代化研究:孙健 03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王占仁、岳天明 | |
006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0931-7975020) | |
▲0602Z2西北地方治理 01政府治理与公共服务:张润君 02西北区域社会治理:李怀 | 申请考核 https://glxy.nwnu.edu.cn/main.htm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120401681@qq.com; |
010外国语学院(0931-7971885) | |
▲0501Z2语言与跨文化传播 01文化翻译与跨文化传播:曹进 | 申请考核 联系人:李老师 |
012舞蹈学院(0931-7971726) | |
▲130100艺术学 01艺术教育与创作理论研究:邓晓娟 | 申请考核 联系人:来老师 邮箱:1146676271@qq.com |
013美术学院(0931-7971214) | |
▲130100艺术学 01敦煌及丝绸之路石窟艺术研究:史忠平、赵声良 02艺术历史研究:王玉芳 | 申请考核 联系人:臧老师 |
135600美术与书法 01油画创作:王玉芳 02敦煌艺术与中国画创作:史忠平 | 申请考核 联系人:臧老师 |
015数学与统计学院(0931-7971780) | |
▲070101基础数学 01常微分方程分歧问题:马如云、韩晓玲、高承华 02环的同调理论:刘仲奎 03非线性分析:李永祥 杨和 04整体微分几何:刘建成 05半群理论、预测与决策理论:乔虎生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sxxy.nwnu.edu.cn/main.htm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stxyyjs@126.com |
▲070102计算数学 01微分方程数值解:熊向团 02数值代数及应用:缪树鑫 | |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1随机分析:王才士 02应用统计:颜荣芳 | |
▲070104应用数学 01模糊分析:巩增泰 02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伏升茂、张国宝、冯斌华 03无穷维动力系统:马巧珍 04调和分析:陶双平 05应用密码学:杜小妮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数学课程与教学: 刘建成、巩增泰、王才士、颜荣芳、伏升茂、马巧珍、乔虎生、韩晓玲、高承华、缪树鑫、冯斌华 | 申请考核 https://sxxy.nwnu.edu.cn/main.htm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16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7972471) | |
▲0701J1数据科学与工程 01数据科学理论与方法:蔺想红 | 申请考核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jsjxyyjs@nwnu.edu.cn |
017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0931-7975062) | |
▲070201理论物理 01 非线性理论:段文山 02 光与物质相互作用:薛具奎 03计算物理:摆玉龙 马永杰 04复杂系统非线性动力学:石玉仁 05强耦合量子场论及其应用:贾多杰 06冷原子物理与量子操控:豆福全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联系人:韩老师 邮箱:1329585578@qq.com |
▲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 01原子结构与原子碰撞:董晨钟、张登红 02团簇的结构与性质:陈宏善 03大气环境中的原子分子过程:袁萍 05物质在强激光场中的性质:赵松峰、王国利 06原子分子精密谱理论:蒋军 07等离子体光谱学:苏茂根、丁晓彬 08 等离子体中的原子分子过程:武中文 | |
▲070204等离子体物理 01激光等离子体物理:薛具奎 02低温离子体物理:段文山 | |
▲070205凝聚态物理 01纳米功能材料:马书懿 02新能源光电材料与器件:李燕 03金属凝固与相变:李文生 04功能薄膜材料:李文生 | |
▲0702Z1光电子学 01纳米光电子学:马书懿 02光电成像及光电图像处理:邓翔宇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物理课程与教学:张登红、丁晓彬、袁萍、贾多杰、豆福全 | 申请考核 联系人:韩老师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18化学化工学院(0931-7971851) | |
▲070301无机化学 01功能配合物化学:刘家成 02手性功能材料:莫尊理 03超浸润界面材料:李健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hgyjs018@126.com |
▲070302分析化学 01化学测量学新技术新方法:卢小泉、薛中华 02功能材料与分析应用:杨武 03环境分析化学:杜新贞、王雪梅 | |
▲070303有机化学 01有机氟化学:胡雨来 02有机合成:王喜存、李政、权正军、霍聪德、杜正银 03超分子化学和超分子功能材料:魏太保、林奇 | |
▲070304物理化学 01电化学相关能源材料:胡中爱 02纳/微米结构材料与光-电催化:苏碧桃 03生物传感与纳米材料电化学:刘秀辉 04清洁能源转化与电催化:童金辉 |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1功能高分子与生态高分子:雷自强、马国富、杨志旺、马恒昌 02环境高分子:王荣民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化学课程与教学: 莫尊理、苏碧桃、杨武、王荣民、杜新贞、权正军、薛中华、宋鹏飞 | 申请考核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hgyjs018@126.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19生命科学学院(0931-7971414) | |
▲071000生物学 01植物学:孙坤、冯汉青 02动物与发育生物学:李建真 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张腾国 杨颖丽 杨宁 杜捷 04资源生物学:曹福亮 张继 王俊龙 马君义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sky.nwnu.edu.cn/ 联系人:魏老师 邮箱:32879313@qq.com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生物课程与教学:冯汉青 李建真 杨宁 张继 马君义 孔维宝 宁应之 | 申请考核 https://sky.nwnu.edu.cn/ 联系人:魏老师 邮箱:32879313@qq.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20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0931-7972070) | |
▲070501自然地理学 01 区域环境与资源开发:张勃 02全球变化与水循环过程:张明军、王圣杰 03寒旱区生态水文过程:赵成章、焦亮 04干旱地区水资源与环境:冯起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dhxy.nw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407564693@qq.com |
▲070502人文地理学 01城乡发展与空间规划:马利邦 02城镇化与城乡治理:叶超 03寒区旱区人居环境:王录仓 04土地利用与资源环境变化:赵锐锋 05生态经济与区域发展:陈克恭 | |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1环境遥感与GIS应用:赵军、魏伟 02空间分析与感知:潘竟虎 03地理信息技术与冰冻圈变化:姚晓军 | |
▲0705Z1环境地理学 01自然资源与环境变化:李宗省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地理课程与教学:张勃、赵军 | 申请考核 https://dhxy.nw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407564693@qq.com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21教育技术学院(0931-7970873) | |
▲040110教育技术学 01信息化教育:郭绍青、赵建华 02教育信息化理论与实践:杨晓宏 03数字化学习:郭炯 |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https://jyjs.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jyjsyjs@nwnu.edu.cn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401Z3智能教育 01 智能教育理论与实践:郭绍青、郭炯 02智能教育关键技术:杨鸿武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信息化教学:郭绍青、杨晓宏、郭炯、赵建华、王顶明、赵健、 杨鸿武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 01信息化教育治理:郭绍青、杨晓宏、郭炯、赵建华、王顶明 | 申请考核 https://jyjs.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jyjsyjs@nwnu.edu.cn 报名系统选报“导师组” |
022传媒学院(0931-7975070) | |
▲130100艺术学 01 影视理论与文艺批评:徐兆寿、杨光祖 02敦煌与丝绸之路文化影视传播:徐兆寿 | 申请考核 https://cmxy.nw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 邮箱:nwnucmxy@126.com |
024国际文化交流学院(0931-7971398)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国际中文教育(045174)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武和平、田河、李华、刘晓玲 | 申请考核 https://foreign.nwn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 邮箱:nwnuguojiaoyuan@163.com |
026哲学学院(0931-7972812) | |
▲0501Z1经典诠释学 01中国古代经典诠释:姜宗强 | 申请考核 https://phil.nw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
027教师教育学院(0931-7975390) |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 01语文课程与教学:李金云、赵晓霞 02数学课程与教学:吕世虎、张定强、李保臻 03英语课程与教学:曹进、靳琰、梁海英 04化学课程与教学:胡红杏 05体育课程与教学:钟全宏 06艺术课程与教学:邓小娟、王玉芳 | 申请考核 http://jsjy.nw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gj0056@nwnu.edu.cn |
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2024年,我校继续招生。
一、招生计划、专业
招生人数15人左右(实际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非全日制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可以报考(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二、招生政策
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严格规范进行招生。
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考生须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四)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教育部指定的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提交考生报考信息;
(五)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考试院规定时间积极配合报考点网上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五、复试和录取
(一)2024年3月中下旬,我校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相关原则和办法。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民族地区实际,调整优化生源和专业结构,切实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二、生源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2024年共计招收硕士19人,其中青海7人,广西6人,甘肃6人。
三、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考试录取”要求,我校公布的《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非全日制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须符合专业报考条件)。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流程
1.资格审核。请根据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相关通知,进行资格审核。
2.网上报名。2023年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考生报考信息。报考点的选择请务必按照所在地省级考试院要求选择,以免耽误报考。
3.报名确认。根据考生所在地省级考试院规定时间积极配合报考点网上确认。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前必须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二)招生考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
五、复试、录取和培养
(一)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二)根据2024年教育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按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办递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三)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
六、奖助学金和就业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奖励资助政策等按国家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三)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发表时间:2023-09-22 发布者: 阅读次数:78223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3300人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357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二)招生专业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且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分别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法律(非法学)、应用心理。
三 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nw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4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备注1中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 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 考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二)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综合(333)、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依据我校自命题管理办法命制试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三)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 复试、体检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情况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1.“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2.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B线。
3.“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其他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0%(不包括“士兵计划” “少干计划”),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跨专业考生由学院认定后加试一门课程(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八)体检标准: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八 调剂
(一)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三)招生单位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九 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责任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 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硕一体推免生和基地班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5000元/年。
(3)法律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 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年;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可获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分别资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4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w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邮政邮编:730070
联系人:史老师洪老师 陶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1932c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3300人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357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二)招生专业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且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分别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法律(非法学)、应用心理。
三 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四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nwnu.edu.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4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备注1中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 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部)审查。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任何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 考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二)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综合(333)、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心理学专业基础(312)、历史学专业基础(313)、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依据我校自命题管理办法命制试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下载。
(三)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七 复试、体检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情况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1.“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2.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达到报考专业国家B线。
3.“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政治、英语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45分,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其他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原则上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0%(不包括“士兵计划” “少干计划”),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笔试);跨专业考生由学院认定后加试一门课程(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八)体检标准: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八 调剂
(一)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制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wnu.edu.cn/)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三)招生单位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九 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建议全日制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按照三方协议书规定就业且不转档案、户口等;非定向就业(不签协议书)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部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者,责任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 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本硕一体推免生和基地班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5000元/年。
(3)法律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学生公寓统一住宿。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 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年;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可获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2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综合奖学金,分别资助10000元、6000元、3000元。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4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nwn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招生单位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6
招生负责部门:研究生院招生部(行政2号楼218室)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邮政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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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美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1个省级一流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2020年被列为甘肃省人民政府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
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兰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渠道和“七高一体系”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全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教育部在学院设立“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原国家经贸委在学院设立“兰州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人社部在学院设立“第83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人社厅分别在学院设立“甘肃退役军人培训学院”、“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2年1月,学院被人社部遴选为首批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机构。学院还拥有刊发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学术平台《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事业自20世纪40年代肇始,与时代同步,共历史前行,伴随西北师大发展壮大。1941年,当时的教育部按全国7所师范院校所在地划定了7个辅导区,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绥远6省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辅导区。李蒸提出,辅导区以“培养师资、指导现任教师进修、辅导本区的各省中等教育之改进”为基本任务。西北师范大学的函授教育由此开启。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继续教育开始发展壮大。1950年,学校开办业余学校,1956年成立函授部,1958年开办夜大教育,1984年开展自学考试工作。1992年,学校整合函授、夜大教育,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并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科班。1999年6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从此,西北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事业迈上了快车道。1990年7月,原国家教委党组书记、副主任何东昌同志来校视察,对函授教育给予充分肯定,并欣然题词“提高函授教育的质量,为基础教育服务”。
目前,学院在25个专业本专科招收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学员,各类在校学生达30000余人。学院面向在职人员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主要设置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美术学等14个专业,目前招生人数已达3600余人。学院面向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开展职教师资培训、企业和社会培训、退役军人培训、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承接组织各类社会考试。近年来,承办甘肃、海南、河南、青海等省、市的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训项目,培训职教师资和管理人员近 2万人。承办甘肃、宁夏、河南、山西、云南、贵州、内蒙古、青海、西藏等省、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培训人数达 5万余人。每年培训高校教师近2000余人,有力促进了全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赋予新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继续教育学院将坚持“立足教育行业、聚焦重点领域、面向重点人群,扎根西部、服务全国”的定位,按照“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点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原则,面向教育工作者、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党政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强化统筹规划、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服务保障,借鉴企业化的管理体制机制,打造服务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流继续教育基地。
西北师大召开一流学科突破工程学科建设第三次调度会。党委书记贾宁出席并讲话,校长、党委副书记王占仁主持会议,学校一流学科突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学工作小组、简牍学工作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教育学、简牍学学科负责人汇报了第二次调度会建立的任务台账完成情况、近三周来工作进展、建设方案调整情况、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安排,与会人员围绕相关问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研究工作思路和举措。
王占仁充分肯定了“双周调度”工作机制的成效。他指出,教育学、简牍学要进一步凝练学科特色,加强前瞻设计,争取在人才培育、科研攻关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瞄准目标,对标对表,敢于“跳起摸高”,争取在建设成果上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规范学科会议,加强总结提升,争取在会议影响力上取得新突破。
贾宁强调,“双周调度”工作在各学科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推动有力、效果明显。下一步,要持续做好期刊建设、简牍收藏、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等工作,以一流学科建设牵引学校期刊中心建设、博士生导师遴选、职称评审、人才招聘、师范生教育等各项工作的创新性发展;要跟进做好学科横向比较分析,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力以赴推动学科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